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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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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第二条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税额),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执行.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1994年第2期8-11,共4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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