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会计剥离调整的涵义“剥离”一词,最早出现在《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一号之三的第十六条第4款:“由原企业改制设立的发起人,原则上不应将原企业固定资产中的非生产性、福利和服务性项目,例如食堂、医院、学校、影剧场、职工宿舍等转移到股份制企业中,如果因某些原因而无法将非生产性、福利与服务性资产完全剥离,应对这部分资产的有关情况充分披露”.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股份制改组的不断完善,“剥离”也被赋予越来越丰富的内涵,我们认为:会计剥离调整是指企业在股份制改组过程中,根据企业改组方案(包括拟上市主体与非上市主体的组织结构、经营业务、资产及相关负债),将原企业中非上市主体(可以既包括非经营性部分,也包括经营性部分)的资产及相关负债从原企业帐目中分立出去的一种会计程序.从法律角度看,会计剥离调整是企业自身的责任;但申报会计师为了保证其审计报告意见的正确性,亦应对企业会计的剥离调整予以充分关注,并参与其工作.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1994年第11期6-10,共5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