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从八十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已逐步制订了一系列有关艾滋病预防和控制的法律、法规、规章,初步形成了一套艾滋病控制的法律制度,但由于大多数法规制订于八十年代,其内容主要是艾滋病预防和监测,不能适应我国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不断增加的现状,因此有必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订一部统一的艾滋病控制法,立法时应对艾滋病病人的强制筛查、外国艾滋病病人的入境,中国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出处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1994年第2期56-61,共6页
Nanjing Universit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