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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取喻别解(外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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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比喻,千多年前唐皇湜即已指出:"凡喻必以非类,岂可以弹喻弹乎?"(《答李生第二书》)"上排牙齿象下排牙齿"所以是无效式的比喻,也因为它是属于"以弹喻弹"一类。所谓"非类",也就是远取喻的意思;亦即用以作喻的,最好是不同范畴的事物。居然在不同范畴的事物间找到了可以作喻的相似点。
作者 马立鞭
出处 《诗刊》 北大核心 1994年第10期51-5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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