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毛泽东同志一贯主张,各级领导应该自己动手写作重要公文,在中国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毛泽东同志不仅写了大量公文,而且写过许多公务书信。这种处理党和国家重要公务的书信,不同于一般公函,它是以领导人物特定的身份和个人名义发出的。既代表了组织机构处理公务,又多了一层个人情感因素,显得更为慎重亲切。毛泽东在1949年6月19日写给宋庆龄的信,是建国前夕一封重要的公务书信,其语言的精炼、态度的诚挚、礼仪的周全、书写的艺术,都可称是公务书信的典范。 1949年1月,毛泽东、周恩来曾发电报邀请宋庆龄北上参加新政协会议,宋庆龄接到电报后。
出处
《写作(中)》
1994年第6期44-4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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