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的海关估价制度是在80年代恢复海关征税业务时建立起来的,收到一定成效,但在目前形势下显露出一些弊端。有必要根据我国国情,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新估价制度,以利于加强税收征管,打击价格瞒骗。本文就此谈谈具体建议: 一、以两套发票作为新估价制度的基础 伪造假发票、假合同是各种价格瞒骗行为的共同之处,也是海关验估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因此,海关估价制度应以尽可能地迫使进口人用真实发票单证报关为前提。为此,作为新估价制度的基础,应明确要求进口人提供原厂商发票并填报海关发票,以遏制利用假发票等伪报价格行为。
出处
《中国海关》
北大核心
1994年第3期24-25,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