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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与内地货物往来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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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特区运往内地货物包括: 1、特区内“三资”企业生产的经批准内销的含进口料件的产品; 2、特区内国营企业使用减免税进口料件加工、生产的经批准内销的产品; 3、特区内企业、事业单位进口限特区内使用或减免税进口商品经批准内销部分;
机构地区 九龙海关
出处 《中国海关》 北大核心 1994年第4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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