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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新调整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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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了重新调整确定的1666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另有3500多个原强制性国家标准改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国家技术监督局强调,按照《标准化法》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严禁生产、销售和进口。凡生产、销售和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出处 《现代制造》 1994年第2期4-5,共2页 Maschinen Mar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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