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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贸委和体改委提出工业企业合并兼并的四项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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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经贸委和体改委最近对工业企业实行合并、兼并作出新规定。主要内容是:(一)全民所有制企业间合并,可依法采取资产无偿划转方式,合并后的企业要承担原企业的债权债务。(二)企业实行兼并,可按兼并企业确定所有制性质和行业归属关系,兼并引起地区间财政、税收调整的,由财政、税务部门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出处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4年第1期62-62,共1页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Social Science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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