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几年来,公司制企业发展较快。特别是国家体改委两个“规范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颁布后,公司的设立和运行更加规范,法人产权制度日趋完善。公司制作为现代企业的典型形式正日益显示出旺盛的生机,但是作为企业制度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即人事、用工制度的改革就显得突出起来。现行的国家干部,职工身份制已经成为制约进一步完善公司制的重要因素。尽管一些公司在保留干部、职工原有身份的基础上实行了全员合同制,但这仅是一种过渡办法,并没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出处
《商业经济》
北大核心
1994年第12期8-9,共2页
Business &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