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闫某,24岁,孕1产0,于1993年6月17日,以停经41天为主诉就诊,妇科检查:子宫如孕5周大小,质软;尿妊娠试验阳性,诊为早孕,患者要求服口服流产药终止妊娠。于停后42天开始服药,服药后无明显不适,第二天上午9时,患者突感左下腹剧痛,伴恶心、呕吐,随之疼痛波及全腹,头晕、眼花、昏厥2次。于中午1点20分急诊入院,已呈休克状态,面色苍白,四肢厥冷,脉搏触不清,血压测不到。
出处
《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
1994年第3期143-143,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Family Plan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