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认真贯彻《审计法》 促进安徽经济发展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经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不仅是审计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财政经济生活和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我国审计事业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审计法》科学总结了我国10多年来审计工作经验,并借鉴了外国审计法律制度中一些有益内容,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并与国际接轨的法律,对于强化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1982年《宪法》规定在我国建立审计监督制度开始,经过10多年的探索实践,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审计法律规范体系,审计工作基本纳入了法制运行轨道。但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特别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审计工作存在着一些值得进一步总结和提高的地方,审计法制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相比还显得滞后。《审计法》作为规范审计监督活动的基本法和审计法律规范体系的核心内容,她的问世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实现了经济发展与审计法制建设的有机统一,标志着我国审计立法开始进入新的发展和完善阶段。
作者 汪洋
出处 《中国审计》 北大核心 1994年第10期13-13,共1页 China Audi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