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得那是1988年下半年,我刚步出校门参加工作不久。在某副局长的带领下,第一次作为审计组成员参加某厂的审计。我们进点的当天晚上,就有职工向我们举报:该厂1987年兴建宿舍楼,动用了三十吨钢材,虚列“其他应付款——蔗区公路维修费”(该款项从成本中提取,专款专用于蔗区公路维修),我们在审计中,将他们提供的情况列为重点,走访了知情人员,并对一些有关人员的谈话作了笔录取证。从谈话笔录中发现,财务、仓管、公路维修负责人。
出处
《中国审计》
北大核心
1994年第10期53-53,共1页
China Aud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