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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实行商品房销售前产权登记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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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不久,江苏省盐城市建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发出了《关于加强市区商品房产权产籍登记管理的通知》。 通知指出:建立市区商品房销售前的产权登记备案制度。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商品房销售、预售前必须持房地产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目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证件。到市房地产管理处产权监理所,申请新建商品房产权登记备案。
作者 单潘马
出处 《中国房地产业》 1994年第9期8-8,共1页 China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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