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加强农民房产管理的呼声越来越高。前几年听说四川有些县开展了农民房产管理的试点工作。最近又听说黑龙江、辽宁、山东等省已经在省内多数的县开展了农民房产管理工作。今年国务院颁布了《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又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强村庄、集镇房屋的产权、产籍管理。这就使农民房产管理同题,成为大家关心的问题。日前,记者到国家建设部村镇建设司走访了长期从事政策法规工作的专家徐宗威同志,请他就这方面的有关问题谈了一些看法。
出处
《中国房地产业》
1994年第1期32-3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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