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们是动机和效果的统一论者,倘若有一篇报道,其出发点是积极的,而客观的效果也好,当然是成功的新闻作品。但有时事情却并非如此简单,也就是说一篇正面报道的东西,其效果很难一概而论,说好或说不好,恐怕其中还有一个读者的因素。有的人习惯跟着作者的思路,有的人尽管也循作者思路,又会常常逸出轨道,得到的感受颇出作者的意料之外。这大约就是美学理论中的所谓“欣赏的主客观条件”的问题了。 案头有两则新闻。一则是湖南邵阳县一位退休工人,自己掏钱追捕逃犯,历时一年九个月,终于在今年8月将畏罪潜逃的重大贪污案犯抓获归案。好几家报纸作了报道,认为老人疾恶如仇、追捕逃犯是佳话。一则是报道常州法院法官赴某地执行一件经济纠纷案的判决,被执行方乘坐皇冠车却口称无力偿还欠款,为了扣押这辆“皇冠”,在缺乏警力的情况下,两位法官只得采取种种隐蔽手段,终于在某日半夜截住“皇冠”,返常州时,所幸途中甩掉了被执行方所租出租车的追赶。报道称“法院判决并不是一张白纸”。 前者赞扬老人自费追捕逃犯,后者称赞法院执法的认真,两条新闻不都是地道的正面宣传么?然而我不幸有“开无轨车”之癖习。
出处
《新闻记者》
北大核心
1994年第12期29-29,共1页
Shanghai Journalism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