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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工作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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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认为,党委办公室及其督查机构在开展督促检查工作中,必须善于把握好四个原则。 1 坚持领导同志负责,督查人员协助的原则。党委办公室的督查工作具有两重性,权威性和从属性的特点。既要看到它是领导者的参谋助手,是非领导者实施领导者的行为,是“奉命从事”;又要积极、主动、大胆、谨慎、出色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不越权,不失职。
作者 石光胜
出处 《秘书》 1994年第1期25-27,共3页 Secret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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