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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重点深化农村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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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深化农村改革应抓住三个重点:一是调整单一的经济结构和所有制结构。云南在贯彻党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存、共同发展的政策上,在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方面应更放手一些,但事实是经济越落后,越贫困的地区,经济结构、所有制结构越单一。为改变这种状况,我们云南省委提出以下措施:(1)把县和县以下国有小型工商企业采取拍卖、出让、租赁、国有私营等方式,转为私营企业或集体企业,通过机制转换把这部分小企业搞活。(2)加强领导,积极发展个体经济和私营企业,充分发挥个体经济和私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不可替代的有益的补充作用。(3)大力推行股份合作制,促进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4)将全省的荒山、荒坡、荒滩、荒沟的使用权、支配权实行有偿出让,加快开发。
作者 高祖兴
出处 《农村工作通讯》 北大核心 1994年第9期13-1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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