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阿拉伯世界,妇女问题始终是社会改革的核心。20世纪初以来,随着民族民主运动的发展,一些阿拉伯国家陆续颁布了家庭法,试图对婚姻、离婚、继承和子女监护等涉及妇女权益的问题进行改革,以适应现代化的需要。与完全采纳世俗法律的土耳其共和国不同,阿拉伯国家的家庭法改革是在伊斯兰教的框架内进行的,重点是多妻制和休妻权。 改革的方式主要有四种,即采纳逊尼派四大教法学派中最合乎人道主义的规定、历代教法学家的个别意见和对诸教法学派观点的综合,以及根据现代社会的要求对《古兰经》和“逊奈”的有关规定作出新的解释。
出处
《阿拉伯世界研究》
1994年第1期41-42,共2页
Arab World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