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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肇庆市行政区划设立地级云浮市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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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肇庆市行政区划分设云浮地级市的请示》(粤府[1994)2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调整肇庆市行政区划,将云浮市升格为地级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云城区。二、云浮市新设云城区。云城区辖云城、高峰、河口、六都。
机构地区 国务院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4年第9期349-350,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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