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关于民商事司法协助和仲裁合作的协定》(以下简称《中泰司法协助和仲裁合作协定》)已由我国司法部部长肖扬和泰王国司法部部长沙怀·帕塔诺分别代表本国于1994年3月16日在北京签署。《中泰司法协助和仲裁合作协定》是由中泰双方在各自提出的协定草案的基础上。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4年第31期1177-1177,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