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为‘乱开会要罚款’叫好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报载,辽宁省鞍山市委、市政府为制止年末新岁“会海泛滥”之风蔓延,明确规定,凡不经批准,擅自举行各类表彰会和检查评比的,不仅对单位和主要领导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按会议经费的3倍削减该单位当年或下年的行政经费。鞍山市委、市政府这一规定,虽不是什么惊人之举,但却实实在在,令人为之叫好! 笔者觉得对乱开会者予以罚款,至少有三点好处:其一,制止乱开会、滥开会的坏风气。大家知道,虽然各地对“填会海”喊了多年,但大都是雷声大,雨点小,仍然是“海”水上涨,“会海”无边。而鞍山市采取把开会与行政经费挂钩的做法,不失为“一着狠棋”。细想,
作者 刘剑
出处 《办公室业务》 1994年第3期41-41,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