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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安干警到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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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3年10月28日,定西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原临洮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赵文安受贿、私放罪犯一案。"一个看守所长,一名曾是看管罪犯的人怎么也成了罪犯?"认识赵文安的旁听群众不解地互相询问。随着法庭审理的循序渐进,人们的疑惑一步步清晰起来。"为了金钱他竟执法犯法。"旁听群众这样议论着。最后,法院依法以犯有受贿罪、私放罪,判处赵文安有期徒刑13年,查获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由公安干警演变为罪犯,其过程令人深思。
作者 申志忠 潘松
出处 《党的建设》 1994年第1期30-3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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