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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增强农业的基础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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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如何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所勾画的蓝图,笔者认为,要以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为目标,应从培育市场主体、创新经营形式、健全市场体系、完善调控机制4个方面进行深化。培育市场主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市场的主体是农民。80年代农村改革的伟大功绩在于,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赋予农民生产自主权;推行以放开价格为核心的流通体制改革,赋予农民产品经营自主权。由此逐步确立了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使其按照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活动。90年代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点应该是进一步完善农村经营体制。
作者 曹克俊
出处 《党的建设》 1994年第7期18-1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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