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到1994年6月底,经天津市政府批准的乡镇企业集团已达50家,占全市集团总数的半数以上。乡镇企业集团平均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利税超过2000万元。其中排位最前的是尧舜集团,销售收入、利税分别为15.23亿元、1.67亿元;富强、金世、振兴、宏利、巷虹、津海等6家集团先后获得自营进出口权。事实说明:我市乡镇企业经过17年的发展,从"船小好调头"的起步阶段,经过"大船好冲浪"的过渡阶段,进入了"舰队好作战"的成熟阶段。目前我市乡镇企业集团主要表现为以下特点:1.群体抗衡能力强。集团公司发挥投资中心功能。
出处
《求知》
1994年第12期34-,27,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