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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企业老板应论“股”不论“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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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体改委生产体制司司长吴天林认为:把股份制企业分为"处级""厅局级",对其高级管理人员由上级按企业"级别"直接管理,明显违背了股份制企业的运行原则。董事会不能成为安排干部的场所。政府部门对原有"级别"
出处 《求知》 1994年第3期45-4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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