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检举走私10%归你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中国海关总署将重奖检举走私活动的有功人员,最高奖金达10万元人民币。具体标准是:对走私案件的检举人,海关按实际查获私货变价收入的10%以内掌握发给奖励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按规定应销毁的走私物品如毒品、淫秽物品等或无偿移交政府专管机关的走私物品如文物、武器弹药等案件,海关视案情和检举人贡献大小,
出处 《求知》 1994年第4期37-38,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