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新举措新办法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广东出台经纪人管理法规我国首部经纪人管理条例近日在广东出台,作为省级法规,该条例将对今后各地经纪人管理有重要的借鉴作用。这次出台的《广东省经纪人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经纪人登记、管理的主管是县以上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省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经考核取得资格证书。
出处 《求知》 1994年第8期46-47,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