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问答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问:经济合同法有哪些重大修改?答:1993年9月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决定》,对1982年7月1日起实施的《经济合同法》作了修订。这次修改的经济合同法,主要是针对其中一些已经明显不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条文进行的,共涉及40个条文,其中修改的有30条,删掉的有10条。重大的修改内容有:(1)将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作为本法的立法目的之一,删去了第一条中的"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国家计划执行"和第三条中的订立经济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2)扩大了经济合同主体范围,把经济合同的主体由法人,扩大到其他经济组织。
作者 万霞
出处 《人民调解》 1994年第4期8-8,共1页 People's Mediatio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