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电视节目主持人应有参与意识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电视节目主持人不能仅仅是对屏幕形象负责。即使不说是节目的主人,主持人也是创作集体中一个重要成员,理应关注并对节目整体负责。节目主持人如果关注的只是自我形象,就不可能有对电视艺术的完美的执著追求。八十年代初,我国节目主持人刚刚起步,主持人只是编导手中的活道具,人们评价主持人重在形象及效果。现在。
作者 吴风 应天常
出处 《浙江广播电视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1994年第2期53-53,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