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试图为目前热得过头的“股份制改造”浇点冷水,主要论点是要破除“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神话。”明晰的产权是股份制改造的前提条件而非结果,所以希冀借股份制来达到划清国有资产产权的看法是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的。而在国家与企业之间引入竞争性的市场机制,将国有股份基金化则不失为一条可选的途径。 一、股份制不是“独步单方” 对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认识,由早期“松绑式”的放权让利到“两权分离”,尔后意识到产权改革的必要性,进而提出以股份制来完成国有大中型企业向现代公司制度转轨的思路,这一理论上的“三级跳”,不可否认是历史性的进步。但问题在于,目前理论界出现了一种“泛产权化”或称为“泛股份制”的倾向,似乎国有企业的问题就是产权界定不清晰的问题,而股份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的药方。但是,在近几年股份改革的实践中却涌现出了西方股份制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带有“中国特色” 的困难:1)国有股在许多国有企业中仍占据50%以上的绝对控股地位,原主管部门作为国家股股东能撤换经理人员,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政府和企业直接联系的“脐带”不仅没有剪断,反而卡得更紧,而且这种干预还要走向合法公化,凭籍国有股的控股地位取得法律上的依据。2)目前还有至少
出处
《长江论坛》
1994年第5期47-50,共4页
Yangtze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