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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家机关法人代表离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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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机关法人代表离职审计,是指审计部门接受组织和人事部门委托(或组织部门通知),依照一定程序,采用一定技术方法,在国家机关法人代表离职前,对其任职期内的经济活动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并提出评议意见的活动。一、需要与可能其一,国家去年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十四章七十七条规定:"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接受财务审计。"党中央提出强化市计监督。
作者 汪顺彪
机构地区 荆门市审计局
出处 《审计月刊》 1994年第11期14-1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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