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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机构“计量认证”和“审查验收”应当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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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质检机构的“计量认证”和“审查验收(认可)”现在分属于技术监督局的两个具体职能部门领导,其内容、目的基本一致,有必要简政改革了。 1.“计量认证”和“审查验收(认可)”的差异: (1)依据的法律条文不同“计量认证”依据的是《计量法》第二十二条:“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
作者 郅晓声
出处 《产品可靠性报告》 1994年第10期26-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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