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3年11月14日,一个注定要在中国企业史上写下非凡意义的日子。 这一天,中国共产党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其核心之一便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此后,“现代企业制度”开始成为中国媒体的中心内容。 企业改革的舆论指向 政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决策层一年内连续两次召开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这在中国改革近15年历史上还是唯一的一次,继1993年1月全国体改工作会议之后,当年12月5日又一次在北京召开。 在企业制度改革方面,1994年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加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改革的重点是有步骤地对国有企业的组织形式进行公司制改造,建立一些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同企业深入改革相配套的工程、规划也在紧锣密鼓中。国家体改委宣布,1994年将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培育生产要素市场;积极推进价改,取消双轨制;培育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等。1993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它同《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