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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产品不合格厂长去“自首”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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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外企业报94.9.20载:在山东蒙成市有个“规定”,企业的产品质量出了问题,厂长必须去技监部门“自首”。讲明原因,提出办法,限期改进。目前该市已在三千多家企业通过厂长“自首”认错。使产品质量达到了规定的质量标准。 “自首”即认错。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让厂长去认错,可谓是抓质量抓到了点子上。多少年来,质量一直是困扰企业的最大难题,尽管企业健全制度、改进技术、强化管理,仍没能有效地解决质量问题。究其原因就在于一些企业的领导未能担当起应有的质量责任。质量管理只对下不对上,所有的条例、制度、奖罚一概都是对生产工人而言,即使出现了重大的质量事故也丝毫不见领导者的责任。甚至有的企业领导对质量问题采取回避和推脱的态度,宁可得罪顾客,挫伤职工,失去市场,也不肯承担应有的风险和责任。
作者 张君明
出处 《中国民办科技实业》 1994年第12期21-2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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