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围产医学的兴起改变了过去以母体为主体的保健体系,而建立了以母子共同为主体的保健体系。当前,我国比较普遍应用“围产期Ⅰ”,即孕28周到产后7d,世界卫生组织(WHO)于1976年国际妇产科协会规定各个国家均要建立围产医学机构及保健网。我国已在各大中城市建立了孕妇保健卡,定期作产前检查,并且设立了遗传咨询,高危妊娠,新生儿保健门诊等。
出处
《中国基层医药》
CAS
1994年第4期161-162,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Primary Medicine and Pharm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