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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案”败诉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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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畜牧局查处招远市新型饲料添加剂厂非法生产兽药一案(以下简称“招远案”),今年7月份被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为违法,要求山东省畜牧局撤消其行政行为,并赔偿企业损失30万元。山东省电视台通过通讯卫星向全国反复播放这条新闻。
出处 《中国畜牧业》 1994年第11期25-27,共3页 China Animal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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