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立公司规定,公司所属的各家分厂都是相对独立的经营单位,在原料和零配件方面,如果公司供给分厂的产品质次价高,分厂有权拒绝接受,并可以从其它公司甚至“日立”的竞争对手那里购进。例如,半导体分厂生产的元器件如果不合要求,电视机分厂可以转向松下公司购买;反之,如果电视机分厂的示波器质量差,半导体分厂同样可以向其它公司购买。这种内部竞争是否会无形中消耗自身的力量而助长对手的发展呢?是否会使企业内部关系紧张或全面恶化呢?日立的答案是:正像外部竞争推动了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一样,内部竞争也促进了各部门生产效率和技术水平的提高,促进了生产与需求的一致性。
出处
《现代商贸工业》
1994年第10期42-42,共1页
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