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栖霞县桃村供销社面向市场全面开拓,1993年1—9月份共完成营业收入6500万元,实现效益总额135万元,较同期分别增长24%和36%。 面对新的市场竞争形势,他们主要强化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多管齐下,培育“龙头” 1993年,桃村供销社进一步抓了“龙头”企业和行业骨干的培育工作,修订完善了多年推行的“骨干单位”、“翻番单位”、“销售状元”,“创利大王”的标准和激励政策。获得什么“称号”的,享受什么待遇,给名给利给政策。
出处
《现代商贸工业》
1994年第1期27-27,共1页
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