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3年11月14日,是个重要的日子。这一天,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了“转换国有企业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任务。决定还明确: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这意味着。
出处
《中国企业家》
1994年第1期6-6,共1页
China Entrepreneu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