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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资经营只限三条渠道针对近年来农资市场管理混乱,假冒伪劣肥料,农药、种子屡禁不止的严重情况,最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颁发了《关于加强肥料,农药、种子市场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肥料,农药的经营只限于三条渠道,即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和各级供销合作社;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和农垦直供垦区;肥料、农药生产企业。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肥料、农药。《通知》要求,凡从事商品性肥料、农药经营或直供业务的单位,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专项申请。
出处 《新农村》 1994年第4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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