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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般盈余公积”核算内容的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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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第32条规定,“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按照国家规定转增资本金等。”另据财政部关于《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企业应在盈余公积科目下设置一般盈余公积和公益金两个明细科目。”并规定:“一般盈余公积”。
作者 吴明烨
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94年第2期49-49,共1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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