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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方法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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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对成本项目作了新的规定,将原来的原料、辅助材料、燃料与动力、生产工人工资、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产品外加工费、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等八个项目,改为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制造费用等三个项目。它能够真实地反映产品在车间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把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列入损益表,作为边际利润的一个扣除项目,不再摊入产品成本,更能真实地反映出企业的盈亏情况和管理水平。
作者 曹文朗
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94年第1期40-41,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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