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1年,我国的税收会计在1986年制定的《税收会计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重大改革。国家税务总局1991年8月下发了《税收会计改革方案》和《税收会计核算试行办法》(以下简称“.现行制度”),明确划分了税收会计核算单位;改“收付记帐法”为“借贷记帐法”;增设了核算税收减免和纳税人欠税情况的会计科目,使税收会计核算内容趋于全面、完整。但税收会计是一门新兴学科,
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94年第1期43-43,共1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