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总目标的提出,要求国有企业必须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国有企业要想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走向市场,只能实行现代公司制度。现代公司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现实选择。
出处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4年第2期27-30,共4页
Journal of Jilin Province Economic Management Cadr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