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三分损益法生律制,与西洋五度法生律制,在学理、数理上可说是完全相同的。但两者之差异最少仍有二: 1.中国是五声音阶体系;西洋是七声音阶体系。 2.中国只有“顺生”——黄钟为律本,各律由黄钟生出,无黄钟亦可由它律生出之论;西洋则有所谓“逆生”,C可生上五度之G,亦可生下五度之F。以往我们认为,以上两项,在今日并不重要。今日当我们实际接触到古代或传统乐种、乐器、乐论时(如南管、古琴、旋相为宫),我们会发现.
出处
《乐器》
北大核心
1993年第3期1-4,共4页
Musical Instrument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