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明确概念法”在论文中的运用——兼析《恰到好处》逻辑论证的特色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杨述的《恰到好处 》一文(以下简称《恰》文),主要论述作事如何掌握好“火侯”“分寸”,做到“恰到好处”,批判以“过”为佳的错误,并且区分了“恰到好处”与“中庸之道”、“折中主义”三个概念本质的不同。在论证这些问题时,作者运用了“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而且用得十分巧妙自然,因此文章收到了深入浅出、界定分明、论证有力、令人折服的效果。 明确概念通常采取定义、划分、概括与限制四种方法。《恰》文在论证过程中就恰当地运用了这些方法。 (一)定义法: 定义法是通过揭示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来明确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在论说文中就是通过下定义来达到论说的目的。定义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在科学论文中常用的精确、完整、严密的科学定义;一种是在一般论说文中运用解释词语意义的方法所下的一般定义。 《恰》文开头给“恰到好处”所下的定义,就是用讲故事的方法解释语义来下定义的: “善于描写一个人的美,莫如宋玉,他在《登徒子好色赋》里这样地描写‘东家之子’的美的:‘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真是‘恰到好处’。稍为多一点,或稍为少一点,就不美。” 这段文字就是巧妙地引用了一段宋玉关于“东家之子”的描写以解释“恰?
作者 韩伟勤
出处 《渤海学刊(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2年第1期93-95,共3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