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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头痛医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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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2年3月2日《中国检察报》报道:“监察部要求各地监察机关开展对用公款吃喝送礼专项举报。”我认为这样做只是治标而非治本。如用公款吃喝送礼要举报,那么其他公费旅游、公费过节等是否都要举报?如果是,则必然举不胜举,查不胜查。事后举报,已使国家财产遭到损失。
作者 何韧初
出处 《民主与科学》 1992年第4期37-37,共1页 Democracy &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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