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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美:诗的“血脉”——新月诗派艺术论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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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闻一多在《诗的格律》一文中,将其诗歌理论主张概括为音乐美、绘画美和建筑美,这“三美”主张可说是新月诗派建设新格律诗的理论纲领和共同追求的方向。而在这“三美”主张中,音乐美又显然是其理论核心和最根本的要求。朱湘指出:“诗无音乐,那简直与花无香气,美人无眼珠相等。”陈梦家更从诗是“美的文学”,而且“应当是可以观赏的歌咏的思味的文学”这一新诗艺术特质的独特见解出发,强调了音乐美的重要意义。可见,新月诗人是把音乐美作为诗美诸因素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提出来的。
作者 陈国城
出处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2年第4期8-15,共8页 Journal of Anqing Teachers College(Social Science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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