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邮电部邮部(1992)332号文件公布了邮电部起草、经过清理整顿被确认的现行国家标准,共二百二十六项,其中强制性的为九十四项、推荐性的为一百三十二项。此外,原是国家标准调整为通信行业标准的四十一项,废止的二项。 为了推广和便于读者了解,本刊将各项标准的名称分二期刊载。本期刊载“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家标准调整为行业标准”和“从1992年5月19日起废止的国家标准”;下期转载“推荐性国家标准”。
出处
《电信工程技术与标准化》
1992年第4期62-67,78,共7页
Telecom Engineering Technics and Standardization